一、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执行考试纪律。认真做好考场检查工作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,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,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二、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,对隐私舞弊者要及时制止,严肃处理。

三、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学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试卷,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,检查准考证(学生证),并对桌面、黑板进行检查,认真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。开考前应向学生宣读 “考场规则”及注意事项,按开考时间准时给学生分发试题、答卷纸。

四、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、阅读书报、闲谈或玩手机,更不准议论试题的难易程度和学生的试卷。

五、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,但考生对试题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,可予以答复。严禁将试卷传出考场。

六、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纪律,不准擅离职守,要认真填写《考场记录单》。考试结束后,将《考场记录单》交教学管理中心保存备查。

七、考试结束,监考人员应立即收齐学生的试卷、试题,进行认真清点,防止试卷遗漏,并及时交教学管理中心。

八、本职责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